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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委监委】湖北开放大学:澄事实 正风气 为担当者担当

作者: 来源: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5-09点击数: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现对失实举报予以澄清。”为全面贯彻《湖北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精神,激励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近日,湖北开放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召开澄清正名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校纪委专门召开会议为我正名,我十分感动,这既是组织对我的信任,也是学校对我们辅导员的关心和爱护,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坚定的信心投入到工作中去。”被澄清正名教职工激动地说。

此前,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在收到反映学校二级学院某教职工的信访举报后立即展开综合分析,全面了解,通过走访调查、谈话了解、调阅材料等方式核实后,认定该教职工不存在举报中反映的问题。在认真履行审批程序,并征求该教职工所在党组织及本人意见后,开展了澄清正名工作。

澄清正名并非“一澄了之”,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在做实澄清正名工作“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对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教职工及时开展澄清回访,一访其所在党组织,了解其工作状态,督促党组织加强正面引导,解除干部后顾之忧;二访澄清对象,了解其思想状态,激励其放下包袱、担当作为。

近年来,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始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把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纳入监督执纪、建设“清廉校园”工作大局中谋划部署,依规依纪依法查处诬告行为,积极稳妥推进澄清工作,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既要澄清失实举报,又要向诬告行为亮剑,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按照《湖北省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要求,在澄清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查诬”工作,探索建立澄清和严查诬告行为并行机制,严肃处理诬告陷害行为。一方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向师生宣传纪检监察机构检举控告受理范围、检举控告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等纪法知识,减少诬告、错告等情况的发生;另一方面强化学校办公室、组织人事部门等职能部门协同,同时与公安机关、社区等外部联动,对不实举报行为,对恶意诬告陷害者,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我们将始终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敢抓敢管、不谋私利的教职工撑腰鼓劲,坚持澄清正名、打击诬告、激励担当等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持之以恒清除淤泥,久久为功治理蓝藻,攥指成拳形成叠加效应,营造激浊扬清、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良好政治生态。”校党委书记钟毓宁表示。

链接:https://www.hbjwjc.gov.cn/lzyw/153701.htm

责任编辑:高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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